问政内容
耕地越来越少
- 问政网友:用户ea399
- 问政对象:云龙镇
- 提问时间:2025-05-15 14:53:55
外来村社来龙滩子村二队建坟,违法使用耕地,以后耕地会越来越少。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地区建造坟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
2.可以并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政府出台政策,并恢复耕地,如果没有看到具体的政策。我会继续向上一级政府平台投诉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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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4:53:55 用户ea39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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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09:14:27 云龙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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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09:14:55 云龙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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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云龙镇
- 回复时间:2025-05-18 09:14:5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关于“耕地越来越少”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云龙镇社事办调查核实,以前确实有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在当天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向您讲解《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并将现在的相关政策告知了您,我们为了杜绝外来坟行为的发生,已要求龙滩子村、社干部加强对殡葬条例的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遵照执行。若您还有相关疑问,请在工作日到云龙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进行了解,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电话为0830-8996170。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