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在酒城一号购房消费维权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6-03-14 19:52:14
本人于2014年年底在酒城一号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开发商为了拉生意,搞了一个“老带新,返现金2000元或送2年物管”的活动,我就介绍了一朋友也买了一套。但在我接房时,向开发商提出让其兑现时,他们却以种种原因推脱不予兑现……… 请问开发商此举,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作虚假宣传?钱虽然不多,但这个性质有点恶劣,言而无信非君子。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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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9:52:14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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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09:39:33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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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6:30:32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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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6-03-23 16:30:32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局将此件转交江阳区工商局办理,现将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反映属实,开发商确实对其承诺2000元现金。经询问开发商了解,开发商对其承诺以及其他类似购房者的承诺都会一一履行,只是时间问题,需要公司内部审批及统一规划。开发商表示,会尽快完成内部审批流程,争取早日向购房人兑现。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