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刀具未消毒,易导致乙型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传播
- 问政网友:ygq32
- 问政对象: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5-05-25 11:47:47
近日在江阳区丹艳路“卓宜美业”理发时发现,其所用的刀具未消毒。开始询问工作人员刀具是否消毒,工作人员谎称“昨晚已消毒”。经再次确认其消毒包装和消毒区域、消毒工具等细节后工作人员承认没有消毒。工作人员还说,不仅是他们从来没有消毒,甚至整个泸州市的理发店所有的刀具都没有消毒。此情况确实如此,以前多次因理发店的刀具没有消毒而更换理发店,却始终找不到有对理发工具消了毒的商家。
根据2011年国家卫健委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理发店不仅要设置工具消毒间(区),而且要做到一客一换、一客一消毒,避免因其使用未消毒理发工具导致疾病的传染,尤其类似是乙型肝炎、艾滋病等可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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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1:47:47 ygq3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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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4:46:51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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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00:53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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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08:24 ygq32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5-06-03 16:00:5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江阳区丹艳路卓宜美业所用刀具未消毒”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已于2025年5月30日前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丹艳路101号附2号现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一、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办理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卓宜美业美发店,许可项目:美容店;有效期限: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至二0二八年三月十九日;人员办理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该店卫生均已打扫干净,场所内配备有皮肤病专用工作箱,75%酒精,消毒柜等消毒工具,但相关清洁消毒记录不全;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要求经营者加强场所用品用具消毒工作并完善相关记录;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关注该单位整改情况,感谢您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
联系电话:0830-3123578。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