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liduan18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5-25 16:47:19
江阳区户籍在龙马潭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江阳区的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销比例一样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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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6:47:19 liduan1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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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09:55:28 江阳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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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09:31:06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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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09:32:02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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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5-29 09:32:02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江阳区户籍人员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报销比例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均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0%,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基层首诊的,降低当次住院报销比例 10 个百分点。65 岁以上的老年人、0-6 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急诊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不受转诊转院规定限制。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2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孔艳梅
联系电话:0830-3123929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