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户口迁移
- 问政网友:叮咚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5-05-30 12:24:35
您好,我的户口是在一九九八年因读书从玉桥村六社迁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辍学,户口迁回便落户在况场街道集体户口至今,想问一下我的户口能否迁回普潮十二社(原玉桥村六社)或者能否迁到配偶处普潮二社,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5-30
12:24:35 叮咚 已问政 -
2
2025-06-03
10:19:3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3
2025-06-03
14:12:11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
4
2025-06-03
17:17:43 叮咚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5-06-03 14:12:11
网友:
你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