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私家车车身广告违法事宜
- 问政网友:钟爱一生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6-03-16 10:50:16
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2012版的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想请问市交警支队领导,在车身侧面,粘贴包含公司的名字、电话、网址信息的算不算是车身广告(具体字体大小不超过25公分),在不影响安全驾驶、不改变自有车身颜色及其他的情况下,会不会按照上述之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张贴标识或车身广告被交警阻拦、罚款。
如要在车身侧面粘贴公司标识而不被交警阻拦、罚款,需要去车管所做怎样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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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0:50:16 钟爱一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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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1:36:3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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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16:18:25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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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16:54:12 钟爱一生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6-03-18 16:18:25
回复:
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虽然来文中提到字体大小不超过25公分,但不清楚具体有多少字,其车身广告实际所占面积多少。因此,无法准确答复您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建议您将机动车开往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外检,车管所民警将根据机动车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