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汇通超市首峻店(酒城大道一段维多利亚店)买了2斤重的东西,居然就偷秤了半斤!
- 问政网友:用户7a544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06-01 09:01:58
泸州汇通买了2斤重的东西,居然就偷秤了半斤!
购买的是散装徐福记糕点系列,单价44.10元每公斤,称重标签净重量1.008kg,总价44.45元。实际复秤分别为0.744kg、0.722kg、0.742kg(三个不同秤),按复秤最轻的算,偷了我0.286kg、12.61元!而最重的也偷了0.264kg、11.64元!
可恶至极!我发现了,没发现的呢?还不知偷了多少!
一直以来泸州人民都知道,打错商品单价、收银多算商品等比比皆是!今天是轻了半斤才被轻易发现,不敢想象平时二三两得偷,被偷了多少!
还有一点,准备称重的时候发现前一位小学生顾客买了差不多单价的东西,轻飘飘的都要30多元,心头是觉得不对,所以才提高了警惕!
下图分别是:称重标签、自己找的咸菜区的秤、管理人员找的水果区的秤、带管理人员到散装区原本的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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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
09:01:58 用户7a54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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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1:47:08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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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1:54:36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5-06-06 11:54:36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被诉单位为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维多利亚店,经核查原因系销售人员过错导致称重误差。我局已于6月4日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该公司于6月4日在汇通超市维多利亚店门口张贴了《致歉信》,说明了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和后续整改措施。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4日下午与您联系,告知了您相关处理情况,您表示理解。
我局将严格按照《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