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荔成华府小区4栋车库建制衣厂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问政网友:用户e3368
- 问政对象: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提问时间:2025-06-04 10:02:48
荔成华府小区4栋车库建制衣厂,并且在车库开了一个门单独进出。请问在车库建厂符合相关规定吗?制衣厂属于易燃物,消防能通过吗?具物业管家答复,这是买了车位后,业主自行将车位改成厂经营。现在已正常经营了。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并没有正面答复我们。6月也是安全月,请问相关部门该如何解决?宜宾的棉织厂燃烧,难道没有让大家对安全引起重视吗?最后担惊受怕的还是业主,业主的安全由谁来保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希望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结果。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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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0:02:48 用户e336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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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35:07 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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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42:28 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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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回复时间:2025-06-09 18:42:2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符阳街道荔城华府小区4号楼地下停车库开办制衣厂问题”已收悉,我大队已于2025年6月6日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制衣厂使用区域的不动产权为车库/车位,该商户擅自改变防火条件,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3.0.2条“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和3.0.3条“汽车库和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为一级”之规定。该商户擅自改变防火条件不属于我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符阳街道(社区)、业委会进行联合核查,对开办流程是否合规、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该制衣厂限期内进行整改。
我大队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9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