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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是否有补救措施?关于特困户医疗报销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ce404
  • 问政对象:泸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5-06-04 12:30:31

伯父是特困户,在5月24日早上被发现在家中昏迷被送往云龙镇卫生院,后因病情危急中午被转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icu治疗一天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在5月25日转院至泸州市人民医院治疗。经咨询医保窗口,告知特困户住院报销需要一张特困户信息备案表,应该是转院时由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具,但办理转院时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并未开具备案表给我们。

后电话联系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告知特困户备案表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已使用,因由泸州市人民医院重新开具并由家属前往泸县民政局进行备案。后再询问泸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窗口,医保窗口仍表示备案表需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具。

今天家属到民政局咨询时却被告知三天内未备案泸县县域之外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但实际上这张备案表家属在双方医院均询问多次也没有开具途径,不是家属主观上拖延时间。并且伯父是特困户,无儿无女,也没有积蓄,确实难以负担泸州人民医院icu住院费用,想请问是否有补救措施。

问政跟踪
  • 1 2025-06-04
    12:30:31
    用户ce404 已问政
  • 2 2025-06-06
    15:09:43
    泸县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5-06-06
    15:20:53
    泸县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5-06-06 15:20:53

网友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是否有补救措施?关于特困户医疗报销相关问题的咨询”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特困人员的疾病治疗坚持保障基本、就近就便就医、分级诊疗原则,住院治疗实行按级转诊和备案制度。特困人员需转诊至县域外上级医疗机构的,应经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特困人员或其照料护理人(监护人)同步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报送《泸州市特困人员住院备案表》完成备案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行电话备案,并于入院后3日内补办书面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按级转诊及住院备案手续的,其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咨询电话:0830-8183069。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