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高危房拆除、宅基地保留、住房重建相关政策的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6f681
- 问政对象:福宝镇
- 提问时间:2025-06-04 17:08:35
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现发现宅基地上住宅现为高危房,将对过往人员造成重大生命安全隐患,所在区域是否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领取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后至今未收到社,村相关危房整改,扶助,拆除等政策指导,也不清楚国家政策有那些扶助。
由于现阶段经济条件受限,不能拆除后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住房。为了确保消除他人安全隐患,是否可以将现有高危房拆除后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后期经济条件允许后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住房,解决个人住房权益。或根据相关政策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房屋所有权等置换养老社保权益,或其它退出三权相关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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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08:35 用户6f681 已问政 -
2
2025-06-05
15:12:45 福宝镇 已受理 -
3
2025-06-10
11:50:07 福宝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福宝镇
- 回复时间:2025-06-10 11:50:0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现发现宅基地上住宅现为高危房,将对过往人员造成重大生命安全隐患,所在区域是否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领取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后至今未收到社,村相关危房整改,扶助,拆除等政策指导,也不清楚国家政策有那些扶助。
由于现阶段经济条件受限,不能拆除后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住房。为了确保消除他人安全隐患,是否可以将现有高危房拆除后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后期经济条件允许后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住房,解决个人住房权益。或根据相关政策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房屋所有权等置换养老社保权益,或其它退出三权相关扶助政策”的咨询我单位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1、您所反应的住房为土木结构,因常年无人居住且年久失修,土墙及瓦房顶容易倒塌,确实为危房,对大院子里过往的其他邻居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请您自主及时拆除,避免造成更大经济损失。2、您的住宅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同时,根据上级相关危房整改,扶助,拆除等政策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需符合(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5其他脱贫户,6农村低保边缘户)类型,因此申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需满足以上6类贫困类型;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建议您在拆除现有危房后,尽量在2年内恢复使用宅基地或在两年后重新向村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4、目前国家暂未出台相关政策集体经济成员可以通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房屋所有权。目前只有征地置换养老权益政策。
感谢您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福宝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