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提升工程文件是否还执行?如何报销费用?
- 问政网友:1573fun
- 问政对象:市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25-06-12 11:50:24
2017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服务泸州建成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泸组通〔2017〕29号),文件对机关参公单位学历提升给予报销一定比例学费等规定。请问现在文件是否继续执行,在文件有效期内参加学习,现在毕业的,如何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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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1:50:24 1573fu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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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5:19:24 市财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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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18:52 市财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25-06-17 16:18:52
尊敬的“1573fun”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学历提升工程文件是否还在执行?如何报销费用”问政已收悉,我单位已于6月16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9月19日中共中央最新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泸组通〔2017〕29号文件中费用补贴相关条款自动废止。
我局工作人员于6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