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产后158天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如果中途离职还能申请吗?
- 问政网友:用户a831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6-12 16:45:42
我在今年4月份生育,按照公司人事说产后158天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如果我在中途离职,还能在9月份申请生育津贴吗?如果不能,能在公司停缴社保后购买灵活就业医保申请吗?生育津贴可以个人提出申请吗?最后,江阳区可以产后98天申请生育津贴,为什么龙马潭区不可以呢,一个泸州还有两个政策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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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45:42 用户a831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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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08:57:11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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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09:52:24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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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6-17 09:52:24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关于“申请生育津贴”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5年6月16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第四十三条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故产假时间为158天。
若您中途办理离职,停保后可直接申请生育津贴,在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天数内以实际休假天数计算。离职后如以灵活就业身份连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剩余天数按灵活就业标准申请和领取生育津贴。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