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商品房交房问题
- 问政网友:山药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17 08:48:13
我在泸县天立翡翠城买了一套房子,2014.10.30日已经交房,购房合同规定,如果未按期(交房一年内)办理完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有权退房,今天是2016年3月17日,已过了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138天,我是不是有权利退房的?如果不退房,按照合同规定,天立房产开发公司是否按合同支付我万分之一每日的违约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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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08:48:13 山药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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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09:03:0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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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18:54:51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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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24 18:54:51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网友“山药”,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天立翡翠城产权办理违约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天立翡翠城交房逾期138天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您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处理途径依法解决。
如有疑问,请您咨询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联系电话:8188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