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枇杷沟棚户区改造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我要自学网cj
- 问政对象:北城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6-13 12:41:49
25年6月12日上午.有两个人一个自称姓刘(以下简称刘).一个自称姓王(以下简称王).来到我家北城机房院43号找陈新明(以下简称陈)谈评估征收。没有出示是哪个单位授权来找陈谈征收的委托手续,没有出示工作证件。
在谈话中,陈发现王在谈话笔录写上”先评估后征收〝几个字。事实上,陈根本没有说“先评估后征收”这句话.也没有同意先评估后征收这种做法。为什么王要有意在笔录上写上“先评估后征收”这几个字?陈从王手中夺过谈话笔录。要把先评估后征收这句话划掉,受到王的阻止。陈从王的手中夺过笔,还是把先评估后征收这几个字上面划了两三下横线.
同时。陈还发现笔录后面有事先打印好的有些征收简短内容。还是王有意在这个简短内容下面写上“知晓“两个字,陈当场指出,陈根本没有说自己“知晓”征收内容,王急忙把笔录从陈手中夺走.
陈认为用这种行为来搞评估征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违背了被征收人的真实意愿.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1
2025-06-13
12:41:49 我要自学网cj 已问政 -
2
2025-06-19
09:15:41 北城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6-19
15:50:55 北城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北城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6-19 15:50:55
网友你好:我街道受江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开展枇杷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2025年6月12日,北城街道办事处第四征收工作组入户与陈新明座谈协商,工作组在入户(此前已多次上门入户)时均明确告知了工作人员身份及工作内容。工作组按照陈新明的要求提供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枇杷沟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泸江府发〔2015〕23号)文件,并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工作人员在与陈新明沟通房屋及装修评估时,宣传讲解征收程序,并询问是否知晓征收政策,在告知要记录的内容时,本人并未提出异议,工作组在记录“评估后才能进行依法征收”“知晓”字样后,将记录内容现场宣读给陈新明听,陈新明本人亲自审核后提出了异议并进行了更正,更正后陈新明未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记录上事先打印好的简短内容为沟通时提出的问题,并非陈新明本人回答的内容。工作组严格按照征收要求依法开展征收工作,未侵犯陈新明及家人相关权益。
北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