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去年十月份缴纳了契税,现在无法领取消费券,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我们补充资料,重新领取消费券
- 问政网友:ljy20240711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06-14 23:05:04
2023年3月份在酒城中心上筑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在2024年10月缴纳了契税。缴纳完契税后,前往高新区交资料时并没有工作人员有告知领取消费券需在三个月之内。我们一直想的是装修房子再领取消费券,当今年准备装修房子要去领取消费券时被告知已经超期,无法办理。
我们从来就没被明确告知的消费券领取时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本来该我们的消费券现在无法领取。
我们的诉求就是恳请有关部门可以帮我们补充资料,重新领取消费券。谢谢领导的帮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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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23:05:04 ljy202407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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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0:03:11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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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47:0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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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48:5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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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06-25 10:48:5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去年十月份缴纳了契税,现在无法领取消费券,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我们补充资料,重新领取消费券”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江阳区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使用实施细则》(泸江商合〔2024〕55号)第五条“购房人缴纳契税,开具完税凭证后90日内,凭商品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登记表、契税完税证明,向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您提交资料时间已过办理时效不再受理申请。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23787。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