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失地农民,可以申领40.50补贴吗?需要些什么材料?
- 问政网友:1804869430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6-17 11:06:51
我今年43岁是一民失地农民,政府一次给我买了15年基本养老保险,地是2017年征的,当时的时候社保是15年退,但现在社保廷迟了,我们50岁退不了,我没有单位为我继续交,那我可以自己再交吗?没有单位是不是只能交灵活就业,如果像我这种情况交灵活就业的话可以申领40,50,补贴吗?如果可以要怎样申请,需要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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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1:06:51 1804869430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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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22:0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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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22:5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6-25 10:22: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050补贴相关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就业问题。经调查,你咨询的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了灵活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按月进行了就业备案,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才可在就业登记地申请享受该项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置条件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6号)规定,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参保凭证,常住城镇区域手续和被征地参保的相关证明,如实填写《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向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区就业局工作人员于6月19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社保问题。2025年6月19日,区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为您讲解了相关政策。如果没有工作单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您可以选择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区就业局就业和职介指导股,区社保局参权股
联系电话:0830-2669985,0830-2998291。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