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泸州市的城镇男职工医保需缴纳30年,而宜宾市、成都市等都只需缴纳15年
- 问政网友:用户62567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6-17 17:01:49
为什么泸州市的城镇男职工医保需缴纳30年,而宜宾市、成都市等地都只需缴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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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01:49 用户6256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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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1:32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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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09:01:16 市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6-23 09:01:1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为什么泸州市的城镇男职工医保需缴纳30年,而宜宾市、成都市等都只需缴纳15年”的问题收悉。我单位已于6月19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在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也只有原则性规定。《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府规〔2022〕7号)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其中,1996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且在泸州市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办理医保清算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办理医保清算。异地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计算为泸州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经了解,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需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办理医保清算后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仅与省本级、德阳、眉山、资阳、重庆市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宜宾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办理医保清算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仅与内江、宜宾市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目前,四川省正在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正在研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也将逐步全省统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于6月19日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
联系电话:0830—2594002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