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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酒城中心上筑1楼在公用平台违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如果违法,请侵权人恢复原状

  • 问政网友:久儿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6-21 09:44:06

酒城中心上筑,商铺楼上小区内露台的使用权,应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但酒城中心 上筑18号楼,19号楼以及其他靠马路一侧的楼栋已经被商铺楼上的一楼业主做了至少高于1.5米的围栏把露台封闭了,修建了一些设施,属于违建,根据物权法,侵犯了其他业主共同利益。请相关部门调查,如果违法,请侵权人恢复原状。

问政跟踪
  • 1 2025-06-21
    09:44:06
    久儿 已问政
  • 2 2025-07-01
    15:35:05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7-01
    15:35:34
    华阳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7-01 15:35:34

经核实,酒城中心上筑18、19号楼马路一侧的玻璃围栏属开发商竣工验收交付的附属设施,不属于违法建设,但18、19号楼业主在商业平台及小区绿化区域其他区域修建亭子、砖墙等建构筑物,涉嫌违法建设。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前期已要求涉嫌违法建设业主到执法队配合调查并整改,由于业主未配合整改,执法队已将涉嫌违法建设的房屋信息函告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停止对其房屋进行水电气供应,以及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其房屋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手续,以此进一步督促该部分业主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