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一方丧偶育有两个女儿的能不能再生育小孩?
- 问政网友:小鱼的问题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6-03-17 13:54:16
我和老公都是古蔺户口,老公是居民户口,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有两个女儿,五年前丧偶了,我是第一次结婚,我和我老公能不能再申请生育一个小孩呢?如果可以,需要些什么手续?而又要在哪方办理准生证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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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13:54:16 小鱼的问题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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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17:03:39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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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17:06:15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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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21:25:26 小鱼的问题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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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6-03-17 17:06:15
网友你好!
首先向你表示祝贺,你们很幸运还可以再生育。因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里的夫妻含再婚夫妻,按你说的情形,你们夫妻还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具体办理手续就更简单了:请带上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当地乡镇街卫计办或登录四川省计生便民服务平台进行生育登记就行了。
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详情你可以咨询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咨询电话:0830-3191151,或咨询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同时,你也可以关注《健康泸州》微信公众号,通过“查看历史消息”查看1月28日推送的《泸州全面贯彻普二政策 权威解读两孩新政》了解有关政策,《健康泸州》微信帐号:jiankanglu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