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纳溪兴泸垃圾焚烧火力发电三期失地村民关于赔付问题的求助
- 问政网友:用户14474
- 问政对象:新乐镇
- 提问时间:2025-06-23 15:36:35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12社81号兴泸燃烧火力发电三期失地村民15984036474。因施工方超越红线挖多了我地及砖堡坎挖垮台,以及后面扶壁施工中越界破坏了农作物。原本属于耕地的土地被改变了原貌到处都是混凝土。24年10月回去发现这些问题后第一时间反应给社长及镇上。然后多次联系后25年3月4号有社长连村干部及镇上一些工作人员还有施工方几位到现场处理由施工方现场丈量,当时说的赔付问题按镇上当时征地对应文件执行,但是迟迟没有落实。
在25年4月7号的时候又去找到施工方处理落实,对方态度野蛮豪横让去告她,让我上访让我打12345。如此欺负老百姓实属可恶,后来这一系列问题都如实反应到镇上,但是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不想当我给她讲理时她耍无赖,当我耍无赖时她来给我讲理,我只希望领导按相关文件合情合理合法帮忙解决为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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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36:35 用户1447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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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4:26 新乐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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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5:29:37 新乐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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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新乐镇
- 回复时间:2025-06-24 15:29:37
网友:
您好!
我镇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查,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项目施工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线施工,我镇经发办、社事办通过进一步核实协调,已与施工方达成初步意见,将于近期协商解决。
接下来,我镇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新乐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电话4126621。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