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第二套如何认定及缴纳契税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竹风吟月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5-06-24 11:21:37
本人15年购买了个人第一套住房,23年购买了第二套,已网签备案,最近接房了,准备缴纳契税,我和爱人今年结婚,她名下有自己的一套住房。想问下税务部门,我和爱人结婚以后我先前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缴纳契税的话认定为第几套住房,税率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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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1:21:37 竹风吟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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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47:57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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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0:52:12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5-06-25 10:52:12
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本人15年购买了个人第一套住房,23年购买了第二套,已网签备案,最近接房了,准备缴纳契税,我和爱人今年结婚,她名下有自己的一套住房。想问下税务部门,我和爱人结婚以后我先前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缴纳契税的话认定为第几套住房,税率为多少”问题已收悉,我单位根据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您先前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以购买时候的家庭住房套数为准,税率为140平方米以下1%,140平方米以上2%。
如您有其他涉税咨询,请拨打泸州市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7212366,我们将及时线上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2025-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