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积极响应汽车消费节活动,却得不到汽车购车补贴政策衔接保障,这合理吗?
- 问政网友:武先生5
- 问政对象:市商务会展局
- 提问时间:2025-06-25 11:25:07
2025年4月18-20日,在江阳区滨江路“飞机坝”举办了2025“惠享泸州”汽车消费节,并且补贴促销活动持续一个月,即4.18-5.18。本人积极响应消费活动,在活动期间定车,5月25号(星期天)才提车,但5月28号泸州新能源汽车补贴(700万元)就没有了。一直到6月25日,看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2600万元)的政策,但是发现补贴资料要求发票开票日期为6月26日以后。
请问:新一轮补贴资金是上半年的3.7倍,资金量很充裕,新一轮补贴政策制定时,为什么不衔接上一轮政策的时间?现在出现前脚搞促销,后脚却不保障积极响应活动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这合理吗?两轮政策中间的消费者难道就不是真金白银的支持泸州的消费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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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1:25:07 武先生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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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00:37 市商务会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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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01:22 市商务会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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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商务会展局
- 回复时间:2025-06-27 16:01:22
网友武先生5: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希望尽快领取新能源购车补贴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关于政策的执行时间。
1.本措施自2025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措施与现行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承办人:刘子毅,联系电话:08302276879。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