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按规定公示
- 问政网友:丁彬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06-25 11:35:29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泸江市监处(2025)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进行公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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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1:35:29 丁彬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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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0:52:33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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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0:54:35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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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1:44:28 丁彬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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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5-07-14 10:54:35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2025年4月30日,我局未作出泸江市监处(2025)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过与您沟通,您所称泸江市监处(2025)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为泸江市监处(2025)67号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我局已按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并对外公示。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