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问题咨询
- 问政网友:Ly95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7-03 10:23:00
急诊就医后通过就诊单据上方二维码微信付费后,不能在缴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吗?(已购买城乡居民医保)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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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0:23:00 Ly9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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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0:57:22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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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0:48:35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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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
14:07:11 Ly9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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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7-04 10:48:35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孩子急诊就医,通过就诊单据上方二维码已微信付费。扫描二维码微信付费,相当于您已经缴费,不能再在医院缴费窗口进行重复结算,即本次不能在缴费窗口进行医保报销。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每人每年130元,如果今年年底未联网使用完,可以将本次的发票、费用清单、处方底单、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和银行信息等交到乡镇医保窗口进行手工报销。已电话告知您结算流程,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纳溪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30-4215066。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