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低保残疾人住院的困难补助
- 问政网友:梦清新百合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18 14:11:49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泸县太伏镇一位吃低保的残疾人,因为生病住院花销比较大,新农合报销的比较少,听别人说有个针对低保对象的困难补助政策,经过医保报销后还自费一万以上的可以申请补助,我想问下是有这个政策吗?如果有的话,那应该怎么申请办理呢?需要一些什么资料?是在哪里办理申请?望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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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14:11:49 梦清新百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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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15:01:21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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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18:58:28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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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20:02:11 梦清新百合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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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24 18:58:28
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梦清新百合”,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低保残疾人住院补助有关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有关精神,享受低保、五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可到镇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开具网上救助证明,出院时随同新农合报销后直接救助;如在县外医院住院的(未与民政部门联网),医保报销后统筹自付2000元以上,半年内可到镇级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救助,镇社事办收集相关资料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申请救助时需交住院结算发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低保证明,填报审批表。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太伏镇社事办,联系电话:0830-86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