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其他用户的水表箱
- 问政网友:linglingkwong
- 问政对象:兴泸水务集团
- 提问时间:2025-07-07 16:21:12
约2023年,贵公司在未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擅自将不供于我家生活用水的水表箱安装在我家外墙窗台下方,现今我家房屋装修改造,需贵公司将表箱移开,联系好几次贵公司负责本区域的管理人员(6月28日第一次联系),但贵公司回应需收费才会移开表箱 。现我方诉求为尽快迁移表箱,且我方无需支付迁改费用,其原因为:1.贵公司无通知擅自安装;2.该表箱不供于我方使用;3.该表箱为室外,不在室内,不属于用户付费内容。现迁改表箱问题已影响我方施工进度,望贵公司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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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21:12 linglingkwo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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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8:59:36 兴泸水务集团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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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36:56 兴泸水务集团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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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41:26 linglingkwong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兴泸水务集团
- 回复时间:2025-07-22 17:36:56
网民朋友 :
您好!您通过“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其他用户水表箱”的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居住在高坝临江苑社区油布村16号楼3号,是我司机械表户表用户,卡号为0295003318。经我司工作人员上门查勘,您户窗户下安装的水表箱系房屋建设时其安装方案经房屋开发单位同意后安装的,并非我司擅自安装。
您反映的表箱不供您使用的问题,经核实,该表箱确实为隔壁单位住户使用。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3.5.17中“住宅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且宜设置在户外”的设计规范,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集中安装、统建统管的管理模式进行安装,因此表箱安装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且该表箱是经房屋开发单位同意后进行安装的。收到您的来件后,公司工作人员积极与该处水表箱房屋产权人联系同意后,已将该处表箱进行迁移。经工作人员与您解释沟通,您表示满意。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今后,如您有任何用水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拨打我单位24小时服务电话0830-3192777,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供水服务。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