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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小区物业不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

  • 问政网友:lilian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07-07 17:39:00

我家在蓝滨城·悦府有个车位,近日家里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打算在车库安装充电桩,但是物业公司要求我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必须找4s店和安装充电桩公司盖鲜章,第一是车在重庆买的,第二是联系了4s店,店方表示从来没有听说安装充电桩需要他们盖章,不出具。请问如何处理?泸州最近也出台了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按道理应该大力支持居民安装充电桩才对,物业非要我出具三方盖章的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如果一直不出具,是否可以根据这条拒绝缴纳物业费?

问政跟踪
  • 1 2025-07-07
    17:39:00
    lilian 已问政
  • 2 2025-07-09
    11:42:5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3 2025-07-14
    16:57:4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4 2025-07-14
    16:58: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07-14 16:58:09

网友您好:

经核实,房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详细说明了充电桩安装的办理流程,您表示已充分了解并理解相关安排。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物管科,咨询电话0830-22851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