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稳岗补贴的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乐活地步一二all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07-10 11:38:59
公司提出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影响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或是存在其他对公司的影响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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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1:38:59 乐活地步一二all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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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5:20:31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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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1:49:47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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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07-14 11:49:47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 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精神。政策执行期内申报稳岗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参保单位在2024年参加失业保险要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参保单位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单位裁员率计算公式为:单位裁员率=(2024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2024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x100%。若还申报稳岗补贴的疑问,可拨打0830-4214357咨询。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14357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1号纳溪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就业窗口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