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小学就读相关规定
- 问政网友:wen10092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3-18 21:03:05
网上有传言:一套学区房,6年只能有一个学籍。
查询本市的招生文件关于不能就读梓小的托管户口的说明中,也有一条相关规定: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对这条不是很理解。
所以咨询下,如果我现在去买套别人的二手房,原房东的子女正在就读梓小。那我购买该住房后,我的子女今年能顺利就读吗?
望详细解答为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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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21:03:05 wen1009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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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09:18:26 江阳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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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10:37:18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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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10:37:16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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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3-22 10:37:16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均属招生对象。
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于6月2日至5日到购房人房产所在街道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就近分配入小学。
(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