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蓝光长岛国际社区73号楼1号户型微改的咨询
- 问政网友:蘑菇酱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7-12 13:04:15
近日,询问了蓝光长岛国际社区物业,73号楼1号户型客厅与阳台中间部分墙体是否可以拆除,未得到明确答复,但少数业主实际已拆除并经物业验收通过,诉求:明确上诉位置是否可以拆除,或者提供已拆除后的第三方安全评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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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
13:04:15 蘑菇酱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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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31:58 安宁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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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1:22:08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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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8:50:53 安宁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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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7-22 08:50:5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蓝光长岛国际社区73号楼1号户型微改的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1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街道核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严禁未经设计方案批准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拆除承重墙、扩大承重墙上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安宁街道
联系电话:2665130
安宁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