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拆迁离休干部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用户80977
- 问政对象:南城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7-15 10:34:29
政务平台你好。以前曾有过相关规定,拆迁户家中有离休干部,可在最终拆迁认定面积中,增加20%的面积,想请问和咨询一下,是否现在拆迁过程中依然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并可否提供相关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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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0:34:29 用户8097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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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7:00 南城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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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9:25 南城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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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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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南城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7-21 17:19:25
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以前曾有过相关规定,拆迁户家中有离休干部,可在最终拆迁认定面积中,增加20%的面积,想请问和咨询一下,是否现在拆迁过程中依然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并可否提供相关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问题。回复如下: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规〔2023〕3号)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对住房困难户、残疾人、老红军等的补助,没有您提到的对离休干部的补助。您可在网上查询相关文件具体内容,也可到您所在的征收工作组进行现场咨询。
如有其他需要协调、帮助的,街道、社区也将积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