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九支镇征地赔偿政策
- 问政网友:二先生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3-20 12:11:51
请问修水库占用林地都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江县九支镇锁口水库)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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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12:11:51 二先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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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10:22:09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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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7:55:56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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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3-23 17:55:56
九支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问政网友:
关于您所咨询的锁口水库修水库占用林地补偿标准问题,我镇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安置补偿费按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用其它土地的安置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费的一半计算,在2012年锁口水库征地时的年产值标准为1580元/亩。
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1亩*1580(年产值)*10(倍)/2=7900元每亩;
人口安置补助费:1*1580*6/2=4740元。
因此占用林地属耕地以外的其它土地,其在2012年时的补偿标准为12640元每亩,
另: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根据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执行。
如若还有疑问,请咨询九支镇政府国土所,联系电话5905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