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秸秆禁烧处罚的问题提问建议?
- 问政网友:远方有信仰
- 问政对象:泸县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5-07-24 01:28:35
尊敬的泸县生态环境局领导以及工作人员:您们好!有关在泸县出台五烧五不烧政策最新秸秆处理方案之前,有大多数村民都受到了处罚,而这笔处罚金被作为村规民约一直保管在村委会,据我了解这笔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私自使用这次罚金的,我建议提出一个方案能不能在今年新规已经出台的情况下合理将前几年村民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的处罚金如数返还给群众,说句心里话,老百姓种地也不容易。如果罚款是由不具备执法权的组织(如村委会)作出,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或已经受到处理处罚的。希望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反馈并上报县领导能够通过会商的形式解决该问题,并责令各镇各村委会返还该处罚金!感谢!
备注:(以上提到的处罚金退还不包括造成森林防火森林资源财产重大损失的处罚,只仅限于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焚烧的处罚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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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01:28:35 远方有信仰 已问政 -
2
2025-07-28
09:27:16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3
2025-07-30
09:24:32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5-07-30 09:24:32
网民朋友:
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将尊敬的泸县生态环境局领导以及工作人员:您们好!有关在泸县出台五烧五不烧政策最新秸秆处理方案之前,有大多数村民都受到了处罚,而这笔处罚金被作为村规民约一直保管在村委会,据我了解这笔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私自使用这次罚金的,我建议提出一个方案能不能在今年新规已经出台的情况下合理将前几年村民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的处罚金如数返还给群众,说句心里话,老百姓种地也不容易。如果罚款是由不具备执法权的组织(如村委会)作出,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或已经受到处理处罚的。希望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反馈并上报县领导能够通过会商的形式解决该问题,并责令各镇各村委会返还该处罚金!感谢!备注:(以上提到的处罚金退还不包括造成森林防火森林资源财产重大损失的处罚,只仅限于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焚烧的处罚金返还)”留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与网民朋友沟通,该群众为方洞镇屈湾村村民。之前,按照村规民约的约定,对野外用火的要收取禁烧保证金,第一次露天焚烧秸秆收取100—200元的禁烧保证金,在年满一年后未发现第二次焚烧,农户可携收据到村办公室退还保证金,一年内发现第二次焚烧的,保证金需捐给村集体用于公益事业,并非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泸县各镇(街道)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再收取保证金。
接访后,我局已提醒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的使用,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
已将处理情况进行电话告知于您,您对处理情况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 办 人:朱黎
联系电话:0830—8189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