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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铜店街门市拆迁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30316
  • 问政对象:南城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7-24 10:44:17

现在门市准备搬迁,房东拒绝赔偿,我们租客将门市装修应该有装修补偿搬迁费和停工停产损失费吧。但房东在房屋评估后就让我搬走,只给一千元。我觉得不合理找房东协商,他让我将装修拆走便是,拒绝赔钱,但为什么不在评估前让我拆走呢?评估后国家已将装修补偿打入房东账户了,再让我拆走有什么意义?这纯粹是耍流氓嘛。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利,请政府帮帮我

问政跟踪
  • 1 2025-07-24
    10:44:17
    用户30316 已问政
  • 2 2025-07-24
    15:54:49
    南城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7-24
    16:01:12
    南城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南城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7-24 16:01:12

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现在门市准备搬迁,房东拒绝赔偿,我们租客将门市装修应该有装修补偿搬迁费和停工停产损失费吧。但房东在房屋评估后就让我搬走,只给一千元。我觉得不合理找房东协商,他让我将装修拆走便是,拒绝赔钱,但为什么不在评估前让我拆走呢?评估后国家已将装修补偿打入房东账户了,再让我拆走有什么意义?这纯粹是耍流氓嘛。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利,请政府帮帮我”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规〔2023〕3号)文件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征收出租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并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腾空交房。

您提到的相关赔偿或补偿问题,因您与被征收人之间属于租赁关系,您们双方可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征收工作小组或所在社区也将根据您们双方的需求搭建沟通平台,积极帮助您们进行友好协商,做到公平、公正,尽力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实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起诉维权,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向司法机关主张您的权利。

如有需要其他协调、帮助的,街道、社区也将积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