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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房屋漏水

  • 问政网友:用户06755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5-07-24 17:19:19

一是存在漏水问题。鸿通翡翠滨江19号楼3202楼上阳台一直漏水到我家,对我家装修造成严重损害,影响装修进度,已停工数日,楼上业主未接房,多次求助物业和开发商,均未得到处理。二是住建局工作人员态度差,回复投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告知我楼上阳台属于赠送面积,楼上业主购买房子时就合同约定阳台不做防水(但经我查询相关法律,阳台防水属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是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因此,住建局工作人员认为此投诉属于我与楼上业主纠纷不该他受理,让我找街道社区调解和法院起诉,且住建局工作人员未进行实地核查,未联系物业和开发商进行调查核实,仅通过电话就擅自进行了办结处理。                                              

鉴于上述情况:想请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核实阳台未做防水是否属于不遵守法规规定、国家标准的行为,督促物业和开发商对漏水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协调物业和开发商承担我家因漏水问题造成的损失。

问政跟踪
  • 1 2025-07-24
    17:19:19
    用户06755 已问政
  • 2 2025-07-30
    09:17:4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5-07-30
    09:18:2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5-07-30 09:18:22

网友您好,质量保障中心已于7月29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处理,并与您沟通。因您联系电话保密,无法告知您具体情况,您可咨询:0830-3120273。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