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失业证如何办理
- 问政网友:leafw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07-24 20:38:05
因生育小孩后,长期在家负责照顾孩子。现因有事务需办理,需要申领失业证。请问失业证应前往哪个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和提供哪些资料信息?烦请详细告知,感激不尽!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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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38:05 leafw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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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0:55:10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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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5:57:51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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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07-29 15:57:51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4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也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劳动者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办理劳动者提请的失业登记申请。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成功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16601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1号纳溪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就业窗口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