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房子因质量问题整改,期间的物管费究竟该谁交?

  • 问政网友:ceo7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3-20 19:58:21

美和·江城国际小区,因交房当天发现质量问题当天便未拿钥匙便通知开发商整改,开发商漫不经心整改,整改时间几个月,且一些质量问题开发商拒不整改,最终过了很久还没整改完毕,最后质监站来现场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质监站联系承建方督促最终才整改完毕。

现要求开发商支付整改期间的物管费,开发商:四川美和实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整改期间的物管费。

根据《泸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开发商:四川美和实业有限公司,是否该支付整改期间物管费?

问政跟踪
  • 1 2016-03-20
    19:58:21
    ceo78 已问政
  • 2 2016-03-21
    09:24:54
    龙马潭区 已转交
  • 3 2016-03-25
    10:56:59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4 2016-03-25
    10:59:05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5 2016-03-25
    11:42:43
    ceo7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3-25 10:59:05

龙马潭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泸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网友接房以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