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未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
- 问政网友:0920
- 问政对象: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 提问时间:2025-07-29 07:13:07
我是一辆新车,进入泸州能投所在的蓝田街道综合充电站(富州大酒店)进行充电,由于是临时号牌,在扫码后进入,出来时按照燃油车停车费收取,现场拨打公示板客服电话提示已停机。
诉求:1.核实后按照新能源车充电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退还多余费用
2.对公示的客服电话进行修改
3.对停车软件进行升级,能够核查新车性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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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07:13:07 09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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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09:42:55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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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09:15:09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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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09:15:47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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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2025-08-05 09:15:47
经核实,蓝田街道综合充电站(富州大酒店)由我公司运营管理,停车收费标准经江阳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为便利车主停车充电,特对新能源绿牌充电车辆在充电期间实行免3小时停车收费优惠政策,超时后按临停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收费标准已在该充电站出入口及充电小程序公示。来电问政人其车辆驶入该充电站时未悬挂车牌,因道闸系统无法识别,则默认按临停标准计费,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客服电话因遭恶意举报被迫停机,现已完成申诉恢复正常。
感谢问政人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问政人生活愉快!
承办人:何相江,联系电话18111200302
泸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