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d8699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5-07-30 08:36:24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想清楚想知道,我们是聋哑夫妻的纳溪人,我们家孩子申请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是700元,我同学朋友们住在纳溪、江阳、龙马潭大部分都是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200元,宜宾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是1250元,聋哑夫妻们的其他外地人有1000元、1200元、1250元、2000元。我觉得不对劲发现我孩子的纳溪无人抚养儿童补贴700元太少了,还差500元,我们是聋哑夫妻生孩子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应该是1200元,泸州范围统一都是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200元为准,我怀疑纳溪做官是不是偷偷地吃贪钱拿500元走了,我孩子现在在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是700元,缺少500元,1200元-700元=500元,我不知道真的还是假,我亲自听你们怎么说清楚,请你们告诉我一声说纳溪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是不是统一1200元为准,谢谢你们回复我(不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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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8:36:24 用户d869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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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4:40:35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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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4:42:39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5-07-30 14:42:39
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区对生活困难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目前我区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为1350元/月/人。
如果您家孩子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那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应为:1350元减去已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进行发放。因此,发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金额为700元。
感谢您对纳溪区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到纳溪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咨询,或者委托您的亲人电话联系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0830-4217156。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