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假期间生育津贴保障天数及发放对象
- 问政网友:热心市民小周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7-30 21:32:53
您好,有以下三个问题想咨询贵单位:一、请问泸州市生育假期间生育津贴保障天数是多久呢?二、生育津贴是直接支付给我们女职工本人还是发放给单位?三、以上规定是否有相关规范性文件?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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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1:32:53 热心市民小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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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9:05:38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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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4:34:16 市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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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8-05 14:34:1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生育假期间生育津贴保障天数及发放对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女职工享受顺产98天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113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用人单位。
我科工作人员已于8月1日与问政人电话沟通,问政人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待遇审核科
联系电话:0830-3116467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