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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极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霸王条款,不退办卡费

  • 问政网友:许晓亮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8-04 10:20:40

      本人妻子,于2023年5月27日与泸州极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课程购买协议,支出7097元,购买100节未成年人体育类培训课程,包含篮球、游泳、网球、高尔夫等,可任意选择,按不同课程扣除相应课时。本人女儿当时小学二年级,主要想上游泳课,截止2025年6月底已上游泳课折合课时约49节。

      因发现极酷体育的课程适合低龄儿童,我女儿现在马上5年级,身高近1.6米,已经不适合和幼儿园或者一二年级的小朋友一起上课,故申请极酷体育退还剩余课时所折算费用。极酷体育以购买课程已过有效期为由不予退款,协商无果。

      本人于2025年拨打315热线,希望咨询市场监管局,帮助协商处理。315热线转至12345热线,记录了该事件概况。编号20250723000804,但截至8月4日上午,没有回音,希望问政平台可以帮忙与极酷体育协商解决退款事宜。

      我退款的依据如下: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3条、《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19条,记名商业预付卡不得设有效期限。我办的卡为实名制,上课后划课时的培训类卡适用本法,商家以过了一年有效期为由不退钱,违法。

     2、《四川省消保条例》31条,退费违约金不超过20%,且需要商家提供成本依据,商家未提供,需全额退款。

     3、签订的课程购买协议,未使用教培类合同模板,协议内只规定的家长注意事项,未规定购买方的权利和出售方的义务,退费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也是不符合常理内容。整篇合同通篇充斥着霸王条款。

     4、收款时只有机打白条,未开具正规发票,机构经营存在偷税行为,应严查。    

问政跟踪
  • 1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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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25-08-14
    16:31:33
    许晓亮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8-14 16:17:22

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市民许先生确实在极酷仁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孩子购买了游泳课程,并且已学习了部分课程。我单位工作人员及时与极酷仁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到您购买课程时签订了《极酷青少儿体育未成年人课程购买协议》,该协议上明确了课程使用有效期限。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您为孩子购买的游泳课程已过了有限期,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不退还相关费用,但同意您继续完成剩余课程。我单位建议按合同约定处理经济纠纷问题,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该问题。

感谢您对华阳街道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