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工龄认定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cphgz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8-04 15:26:40
我父亲于2000年至2005年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当时没有购买社保,2005年开始在企业上班并购买社保.请问担任村主任这段时间如何认定为连续工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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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5:26:40 cphgz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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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4:16:4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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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5:17:54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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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5:19:15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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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8-13 15:19: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工龄认定相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当地政府实施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您父亲2000年至2005年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期间的经历,不属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情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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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