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办理退休时间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山水
- 问政对象: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8-11 16:58:47
我父亲1963年7月29日出生,于2012年开始按个体户缴纳职工社保(按年缴费),到2026年即符合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核发登记&缴费信息如附图所示。
盼社保局相关同志按最新政策给出推荐的最优办理退休时间,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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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58:47 山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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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1:13:47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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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1:16:07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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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8-14 11:16:0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满十五年。
我局工作人员于8月12日与您电话沟通并向您作出了详细解释,您表示已知晓。若您对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您可以致电0830-2612069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