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怀孕个多月,现在买灵活就业生育险能报销吗?
- 问政网友:喻丹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8-12 19:02:35
灵活就业生肓险,有什么条件啊,怀孕一个多月买来得急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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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9:02:35 喻丹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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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0:12:49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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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0:16:41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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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8-14 10:16:4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生育险及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文件规定,简称“两类人员”:一、灵活就业人员(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后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的待遇。生育津贴的支付条件:“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含)以上。
经系统核实您的参保信息,若您年底参保2026年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并缴纳生育医疗费的,2026年生育时可报销生育医疗费,但达不到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