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军属、女方未就业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能领生育津贴吗?

  • 问政网友:阿段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8-14 12:42:22

就想咨询一下能不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领,麻烦领导告知

问政跟踪
  • 1 2025-08-14
    12:42:22
    阿段 已问政
  • 2 2025-08-14
    15:20:02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5-08-18
    15:53:28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4 2025-08-18
    16:08:19
    阿段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8-18 15:53:28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和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医保发〔2022〕7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经核实,您配偶在泸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您目前在黑龙江省服役,具体政策可咨询现役部队。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830-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