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云龙镇区域内,龙溪河禁渔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垂钓?
- 问政网友:用户fd068
- 问政对象:泸县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5-08-16 19:17:28
请问泸县云龙镇区域内,龙溪河禁渔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垂钓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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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19:17:28 用户fd06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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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09:01:54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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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09:22:38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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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09:24:58 用户fd06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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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5-08-19 09:22:38
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网络问政平台咨询龙溪河春季禁渔期结束后垂钓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云龙镇区域内,龙溪河禁渔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垂钓”的问政,我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政策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我县龙溪河禁渔期结束后可以进行“一人一杆、一线不超过两钩”进行休闲垂钓。并且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二、不能垂钓《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鱼类。
保护泸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是每个泸县人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或举报非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公安局)。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30-819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