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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为什么不能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问题的疑问

  • 问政网友:用户28294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5-08-19 10:50:47

我们家庭在福集有一套清水房,但是我们都在泸州上班,现在收入降了,生活压力大。为什么我们在福集有一套清水房,而且我们都在泸州上班,但是就不能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问政跟踪
  • 1 2025-08-19
    10:50:47
    用户28294 已问政
  • 2 2025-08-19
    17:46:0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5-08-20
    17:28: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5-08-20 17:28: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08月19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第一条的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您所述情况不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故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