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原宅基地翻建自住房屋房产证10 年拿不下来
- 问政网友:lyc
- 问政对象:嘉明镇
- 提问时间:2025-08-30 13:26:20
我是泸县嘉明镇狮子村12组34号村民罗阳超, 户主我父亲 罗南清。十年前,我家在原宅基地翻建自住房屋,当时已按程序向镇村两级申请并获口头同意。房屋建成后,嘉明镇国土所曾派人测绘,但现场告知“没量好”,事后既未补测,也未书面告知原因。此后我及家人多次到镇国土所、村委会询问,均被“系统升级”“再等等”为由推诿,至今已十年仍未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1.因无证,我家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分户、继承等手续,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现恳请贵局:
2.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本次登记所需全部材料、流程、时限及责任人;
3.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补测、成果确认与权属审核,并依法登记发证;
4.若需补缴费或整改,请一次性书面说明依据及标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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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13:26:20 lyc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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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22:23 嘉明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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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15:24 嘉明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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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13:12 lyc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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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嘉明镇
- 回复时间:2025-09-01 17:15:2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尽快发放不动产权证的问政已收悉,经我镇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户不动产权证书已于2023年12月办理,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3)泸县不动产权第00164958号。经您户确认,附属面积有误,您户已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泸县府办函〔2025〕39号《关于印发〈泸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服务效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在落实登记颁证到户的基础上,全面摸排前期已完成登记的证书错误情况,于2025年5月15日前锁定错误登记证书台账。经各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正登记工作,待变更完成后再进行变更登记颁证。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疑问,可与嘉明镇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830-8283206,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