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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kjpa123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3-23 10:13:14

请问,我老公于2014年购房,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我能否提取我自己的公积金还贷款呢?如果能,需要哪些条件呢?

问政跟踪
  • 1 2016-03-23
    10:13:14
    kjpa123 已问政
  • 2 2016-03-23
    14:41: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6-03-28
    08:53: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3-28 08:53:12

您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人本人及配偶均可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还款本息额。如果您本人已足额提取还贷金额,您的配偶方就不符合提取条件,如果您本人未提足上年还贷额,配偶方可以提取剩余部分。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