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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香格里拉小区地下车库进出问题

  • 问政网友:dave20
  • 问政对象:鱼塘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9-01 21:59:10

关于香格里拉小区地下车库管理的问题:

1、地下监控覆盖面不够,前期因为车上无故被贴纸(他人车位上方车牌掉落纸张),就因未在监控范围内,提醒过物业,需要增加监控(车位在单元门口正常过道旁边,并非角落区域),以防以后车辆被损坏后找不到肇事者,物业以前期开发商已经布局,无法增加为由拒绝。

2、八月底,车辆在车库被人恶意损耗(停在车位上,并未侵占他人车位或阻碍他人),报警后意料中监控没有覆盖到,最终在行车记录中拍下肇事者而找到肇事者赔偿,再次向物业提出车库需要增加监控覆盖面,物业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3、鉴于前面两次问题,通过微信并且告知物业,在未整改或找到合适的处理方式之前,拒绝缴纳车库卫生费,因未按时缴纳卫生费,不出意外,车辆无法自由进出小区,如若想要进出,必须签字或者缴纳临停费用才可以,不让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得行。现在每天进出小区车库就靠签字才能进出,买了车位还不如不买!领导你想想你买了房子每天还要签字才能进出的感受!

4、针对以上问题,请问相关领导,如若因物业监控不到位,找不到肇事者或者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车辆被损坏的责任,是否应该由物业全权承担?前期没找到肇事者前,让物业承担,物业拒绝,他们说他们收的是卫生费,没有责任!

5、另外,针对我已购车位,是否如若我不及时缴纳卫生费,我的车辆就不能自由进出(必须签字或缴临停费),是否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这种“逼迫”我缴纳卫生费的方式方法是否合理?

麻烦相关部门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以后回复在平台,也起到对大家的一个普法的作用!同时如若是物业的问题,敬请督促物业整改!

问政跟踪
  • 1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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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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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9-11 14:50:0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领导信箱反映的“关于香格里拉小区地下车库进出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 监控设施管理规则:小区地下车库现有监控设施,由开发公司交付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将依据现有设施维护保养规范履行日常管护职责。若需增设监控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需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

2. 停车收费性质与保管责任:依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地下车库停车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其性质为车库卫生清洁、公共照明等基础运营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服务,因此物业公司不对业主停放车辆承担保管义务。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858837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